关于组织选拔财富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选拔财富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本次选拨面向校内所有在册教职工。
二、选拔岗位及人数
财富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人1名。
三、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三年以上党龄。
(2)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为群众服务意识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纪律,廉洁奉公,求真务实。
(4)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思路清晰,思想解放,勇于开拓进取。
(5)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协作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
2.学历与资历条件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2016年4月8日前任职)或现(曾)任副处级职务,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员;
(3)同等条件下,具有基层党务工作、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业务条件
具有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和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素质条件
身体健康,应符合从事该项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方案一)
(一)学校发布自荐、推荐公告,公布拟选拔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二)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本人自荐的方式,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干部选拔自(推)荐表》。收表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16:00,收表地点:党群工作部,或发邮箱至dqgzb@cqrz.edu.cn。群众推荐请署真实姓名;组织推荐请部门领导集体商定,在推荐表上分别署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依据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由党群工作部、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推荐人选:党群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和征求候选人所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五)学校审议:党群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讨论后,将确定的推荐人选上报学校相关领导确认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六)公示: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学校正式任命。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干部选拔自(推)荐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