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中心机构设置
产教融合中心下设综合科,履行综合协调、制度建设、资源对接、项目管理、宣传推广及服务保障等职能。
综合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内部制度建设与综合协调,统筹跨部门沟通,提升运行效率与规范化水平。
(二)负责产教融合、继续教育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与完善,制订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评价标准。
(三)负责产业需求调研与资源对接,建立动态产业需求信息库,搭建校企常态化沟通平台。
(四)负责产教融合项目全过程管理,协调各二级单位推进实施,统筹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与项目协议的审核、备案、归档,组织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监督、结项评估及相关数据统计。
(五)负责部门宣传平台建设与维护,策划实施产教融合品牌宣传活动,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与成果,开展对内对外宣传,提升中心及学校产教融合品牌影响力。
(六)完成中心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