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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制度

重庆财经学院发票规范

发布时间:2015-12-14 访问次数

1、除个人电话费发票外,发票抬头一律必须为:重庆财经学院

2、发票盖章需为公司椭圆形“发票专用章”

3、发票时间为当前学年度预算日期内(科研项目以课题预算为准)

4、凡是实物事项(例如“办公用品”“耗材”“资料”等)都需要经办人及验收人同时在发票背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