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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22 访问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坚持面向产出导向的OBE教育理念,深入践行“精进笃行,人人出彩”的质保文化紧密围绕学校“应用型+特色性”的办学定位,立足数智化、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新要求,深度融合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将“五育并举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共同体”意识,健全“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培养师生自觉、自醒、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不断提升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全员参与、三级管理、内外联动”的双循环运行模式包括目标决策系统、质量标准系统、组织管理系统、教学运行系统、监控评价系统、反馈改进系统、保障支持系统

“全员参与”是指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全员参与教学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人人有责。

“三级管理”是指建立校、院、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3个质量保障实施层级,校级侧重统筹规划、标准制定和宏观督导,院级侧重具体落实、过程管控和特色打造,基层教学组织侧重教学实施、教研教改和质量自查

“内外联动”是指按照“决策—执行—监测—调控”闭环管理流程,建立学校自我评价与政府或者第三方外部评价相结合,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毕业生、行业企业及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多元协同、共同治理的内外双循环质量保障模式,突出产教协同的质量管控特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

第二章 目标决策系统

第四条 目标决策系统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根本。其主要职能是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校发展规划等;研究制定相应政策,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凸显重庆财经学院办学特色和发展优势

第五条 明确培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根据国家经济战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学生成长成才需求,依托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科学确定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

第六条 保障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注重政策和制度的导向性,坚持依法治校,培育具有重财特色的质量文化,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定期研究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及重大举措。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将服务本科教学工作纳入对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将本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点。健全教学经费、教学资源条件、教师精力投入等优先保障本科教学的机制,确保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持续巩固。

第七条 完善工作部署落实机制。学校定期召开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深入研讨、部署推进有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政策措施。各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服务教学、保障教学,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和学生工作例会制度,采取切实举措,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形成“校级统筹、部门协同、学院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 组织管理系统

第八条 组织管理系统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中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保障机构、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构成,权责明确、关系清晰、协同联动。

第九条 健全组织管理系统

(一)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行使指导、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能。发展规划处负责质量目标决策咨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执行机构。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教务处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生教育和日常管理,团委负责第二课堂建设和管理,各学院是教学的主体,行使各项教学活动计划、指挥、调控、总结等行政管理职能。

保障机构。主要由党委宣传部、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财务处、图书馆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思想、组织、队伍、制度、资源和环境保障等。

实施机构

学院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实施主体,以党政联席会议为基本形式,对本单位人才培养活动实施领导、决策并监督实施。学院设置本科教学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相应委员会授权及其章程开展工作。各学院按专业或专业类成立由校内外及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本科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建设相关工作发挥研究、咨询、指导作用。

系(教研室)是学院以专业(公共课)为单位内设的基层教学组织,在学院领导下,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对专业产出负责;系主任负责组织落实课程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对课程质量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与分析,将质量改进落实到每一门课、每一位教师。

监测评价机构

1.评建办公室为学校质量保障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宏观掌握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质量监测、评价、分析、反馈与督导等。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学校组建成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校教风、学风、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条 明确质量主体责任校长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主要责任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专业负责人是专业质量的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是课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建立协同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各单位和部门任务分工,加强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信息沟通和反馈,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学校、部门、学院之间的协同联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联系、彼此协调,促进教育教学活动的高效开展。

第四章 质量标准系统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系统是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的基础和前提,是教学运行、监控和评价的基本依据。结合新时代发展趋势和产教融合育人要求,构建“贴合学校定位、对接行业标准、覆盖培养全程、凸显重财特色”的质量标准体系内容涵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学建设质量标准、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质量标准等方面。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按照产出导向的OBE教育理念,在充分调研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基础上,找准专业定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科学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主要教学环节等提出具体要求。通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进行规范,确保将毕业要求细化到每一个具体教育教学环节中。

第十四条 教学建设标准。教学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工程,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建立质量标准,明确立德树人、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经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第十五条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完善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考核、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质量标准。明确培养方案管理、授课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定期梳理教学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执行。

第五章 教学运行系统

第十七条 教学运行系统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其职能是执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组织落实各项决策任务,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流程、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办法,确保教学运行有序、高效

第十八条 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管理规范,执行严格,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

第十九条 专业结构布局与招生录取。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定位为依据合理布局专业结构,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体现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采取措施不断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确保生源结构逐步优化、生源质量稳步提升;按年度进行生源质量分析并提交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 高度重视教学基本建设。持续加强专业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优质专业与特色优势专业;加强课程建设,建成一批一流课程和精品开放课程;加强教材建设,完善规划与选用机制;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深入推进“现代产业学院”等产教融合模式深化校企协同育人。

第二十一条 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教学任务下达、教学进程安排、教学过程和课程考核等环节相关规定,履行必要手续。注意各环节密切衔接,避免出现脱节现象。

第二十二条 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围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试方法等重要方面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规范立项评审、项目认定、经费配套、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程序,确保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适用性、实效性。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三全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建设,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形成协同效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等,多措并举,让学生自觉形成良好学风。重视班级建设、社团建设,评选优良学风集体,引导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促进第二课堂对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和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十四条 加强体育、美育和劳育教育。健全公共体育、美育和劳育教学机构,加强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的建设,落实体育美育劳育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形成符合新时代精神和重财特色的体育美育劳育教学体系。

第二十五条 加强考核与成绩管理。遵循全面考核、全程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加大过程考核力度,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改革。严格试卷命题、批阅和归档的管理,认真分析试卷和学生成绩,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规范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及时严肃处理作弊行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完善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修业年限,细化毕业资格审核。进一步规范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完善提前毕业、结业和肄业的处理程序,推进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进一步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六章 监控评价系统

第二十七条 监控评价系统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能是根据质量标准,对教育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符合学校定位和行业需求

第二十八条 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机制。二级学院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核心主体,应及时监控及时发现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和解决。学校应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对教学质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评价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教学运行过程监控包括常规教学检查(开学教学准备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考风检查等),听课检查(领导、同行、督导听课等),学生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学生、教师座谈会等)师生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基于信息技术常态化的教学过程实时监控与教学大数据分析,监督师德、教风、学风和教学条件保障等情况,实现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全覆盖监控。

第三十条 质量评价

(一)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依据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评建办公室与教务处负责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监督。二级学院是质量保障的主体,也是教学环节质量评价的对象,负责配合本单位教学质量评价,推动落实改进工作。

学生发展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质量观,建立贯通学生培养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教学评价。完善以“多元主体、多维评价指标”为核心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评价主体包括学生、同行、校院督导。健全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科研和人才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按照专业建设标准,适时进行专业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建设及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支持各类课程专项建设,并定期组织评估验收。学校负责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的评估或推荐工作,其他课程评估以二级学院自评为主,学校定期抽查。

学院综合考核。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考核学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等取得的成效,突出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

第三十一条 外部评估

外部评估主要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综合评估、专业认证、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以及依托社会评价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毕业生与社会的符合度、师资发展与学生成长等方面的评价等。外部质量评估需要与内部评估结合起来,在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基础上,切实增强质量保障的内驱力

第七章 反馈改进系统

第三十 反馈改进系统是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由信息反馈、激励约束和持续改进三部分组成。将质量监控体系收集的信息和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各级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及时调控和持续改进,实现质量监控的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改进,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第三十 加强教学信息监控采集工作。调动教师、学生、专家、管理者和社会等多方力量,不断丰富信息来源渠道和采集手段,有效汇聚教学质量信息,包括生源质量、学籍成绩、就业质量、教学督导信息、学生信息反馈、师生座谈会等。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年度采集制度,系统分析状态数据,把握教学基本状态,强化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测。

第三十 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督。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实现专业动态调整。及时发布各类评估结果、质量分析报告,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发布机制。

第三十 健全教学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教学奖励力度,设置本科教学质量奖、各类教师教学荣誉奖、先进学院评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等激励项目,完善教学优秀教师职称晋升扶持政策。

第三十 严格教学约束制度。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强化教师教学纪律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各级各类评选、出国研修、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绩效发放、续聘合同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教学事故处理;将评学结果运用到学生管理、评优评奖、优秀班集体等评选中;强化质量监控评价结果的运用,将教学质量监控结果纳入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第三十 完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制度。相关部门和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管理工作。在教学评估、督导、日常检查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

第八章 保障支持系统

第三十 保障支持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支撑。其职能是落实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条件,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足的经费投入、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保障,以及完善的学生成长支持服务等。

第三十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引进、培养与培训机制确保师资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满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适应教学数字化转型要求。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加强行业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四十 保证教学经费投入。优化学校经费支出结构,不断增加教学经费投入,确保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本科专项教学经费、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生均本科实习经费等达到规定要求,且逐年增加。科学规划、论证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 完善教学资源条件

(一)建设优质教学资源。鼓励教师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建设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行业企业优质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面向行业企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编写高水平教材;将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实验项目、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加大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的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和使用,促进数字化教学创新和课堂教学改革

(二)提升教学设施条件保障度。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确保教室、图书馆、网络、体育场馆、实验室及其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等教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积极建设适应“互联网+”课程教学需要的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条件,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开放式学习和泛在学习。

第四十 完善学生成长支持服务完善学分制管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结合学生党建工作,加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系统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办理、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辅导、生活服务等各项工作;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落实学业预警制度和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推进学业导师制,不断提升育人工作实效。

第四十三条 加强数智化支持服务。推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数智技术的深度融合,建设校级教育教学大数据平台。集成教学、管理、服务等核心系统,深度挖掘教学、管理、学习全过程数据,为专业、课程、教师、学生提供“数字画像”,实现质量风险的提前预警和教学资源的精准配置,为学校治理体系优化与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智化支撑,形成具有重财辨识度的“数智质保”新模式。

第九章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评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框图

2.重庆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一览表

附件1

重庆财经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框图


Shape3

 

附件2

重庆财经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一览表

执行系统

执行

项目

执行内容

责任人

执行人或

执行单位

目标决策

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

明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

书记、校长

党委会

校长办公会

发展规划处

本科教学中心地位

1.明确本科教学中心地位;

2.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

书记、校长

党委会

校长办公会

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制订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

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发展规划

研究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书记、校长

校长办公会

发展规划处

专业设置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

2.负责专业结构调整。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

组织机构

机构及

职责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结构的职责和权限。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人事校领导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基层教学组织

教研室、实验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人事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组织人事部

质量标准

质量标

准建设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按照教学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专业、课程建设,组织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资源

保障

师资队

伍建设

1.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师资引进、培养及考核工作;

3.负责教师职称晋升及定岗;

4.负责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5.负责教师业务的培训工作;

6.负责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师发展中心

举行新进教师讲课赛、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等。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师发展中心

各学院

制定与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规定。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分管人事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1.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做好教师工作管理与年终教师考核工作;

3.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任务。

书记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学生管理队伍建设

1.制定教学、学生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学、学生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学生处

教务处

负责教学、学生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岗位培训、绩效考核等。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学生处

教务处

1.落实教学、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规划;

2.做好教学、学生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学生处

教务处

教学经费管理

1.制定并落实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2.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工作;

3.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每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分管财务校领导

财务处

统计每年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生均四项经费增长情况,及教学经费分类使用情况。

分管财务校领导

财务处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

保障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设施、图书馆和宿舍等建设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基建校领导

教务处

基建处

1.负责教学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2.保证实验室设施、计算机房、语音室等正常运行;

3.每年统计相关教学设施数据及其利用率等。

分管后勤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后勤处

教务处

相关学院等

制订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分管体委校领导

分管基建校领导

基建处

校园信息化建设。

分管信息化建设校领导

信息化办公室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分管后勤校领导

后勤处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采购、使用和管理。

分管后勤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图书资源建设与管理

1.保障图书资料能满足教学需要,提供优质服务;

2.每年统计图书及阅读情况等

分管图书馆校领导

图书馆

社会资源

负责国外合作办学和合作育人工作。

分管国际合作交流校领导

国际合作交流处

负责国内学校、企业、行业、政府合作培养人才。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产教融合处

各学院

吸引社会力量,取得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校友的支持。

分管校友会校领导

校友会

开展共建教学资源。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专业建设

1.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

2.实施专业建设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负责学科建设,为专业建设提供基础和支撑

分管科研校领导

科技处

明确专业定位与办学特色,并具体实施专业建设。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课程建设管理

1.制定课程建设规划;

2.实施课程建设管理;

3.明确课程教学目标,组织编写教学大纲。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具体实施课程建设与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教材建

设管理

1.制定教材建设规划;

2.建立教材选用制度;

3.做好教材供应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具体实施教材建设。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实验室

建设管理

1.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

2.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

3.提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年度总结报告。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1.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

2.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3.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实训基地建设管理

1.组织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2.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注重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

3.组织和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1.制定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计划;

2.负责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使用和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教务处

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

负责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管理与维护。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信息化办公室

具体实施宣传、使用网络教学资源等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运行

培养方案管理

1.提出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组织、指导、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审核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务处

1.负责专业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分析;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执行。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招生

工作

1.制定招生计划;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3.做好录取工作;

4.做好生源调查与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1.制订本学院招生计划;

2.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各学院

日常教学管理

1.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2.日常教学的组织、运行、管理,和协调。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1.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实施本单位的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改革与研究

明确学校教学改革思路,负责全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立项与评审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组织学院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实施教学改革。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

分管学生校领导

学生处

团委

1.具体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学院学生心理普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分管学生校领导

各学院

组织实施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风

建设

1.健全学风建设组织;

2.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

3.组织开展各种学风建设专题活动,定期开展学风建设情况检查,推广优良学风建设工作经验;

4.及时处理学生违纪事件。

分管学生校领导

学生处

教务处

1.落实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2.组织参与各种学风建设专题活动;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

4.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成才。

分管学生校领导

学生处

 

各学院

第二

课堂

举办讲座;开展社团活动、组织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

分管学生校领导

团委

制定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办法和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双创校领导

教务处

通识教育学院

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培育和实施。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分管双创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通识教育学院

1.根据学校计划和要求,积极宣传和发动,具体组织实施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做好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2.组织学生参与实践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办法和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分管学生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学生处

团委

各学院

教务处

体育

锻炼

1.制定学生体育锻炼计划,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训练;

2.组织体育课堂教学。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体委工作校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

美育和劳动教育

1.负责美育教育;

2.组织劳动实践和公益劳动活动。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学生处

团委

教务处

1.组织实施学院美育教育活动;

2.组织实施劳动实践和公益劳动活动。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学生处

团委

各学院

科研转化教学

1.制定教师研教结合,以研促教政策;

2.发挥科研项目、科研平台优势,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分管科研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科技处

教务处

指导与服务

1.制定学生管理教育与指导服务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等服务;

3.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分析毕业生的就业、考研情况等。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分管双创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学生处

通识教育学院

1.根据学校计划和要求开展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等服务;

2.建设就业基地,开拓就业市场;

3.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4.及时统计、分析本学院毕业生的就业、考研情况等。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各学院

课程考核与学籍管理

1.组织期末考试;

2.负责学生选课、成绩和学籍管理;

3.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1.组织考查课考试;

2.建设试题库,改革考试方法;

3.组织选课、教师登录成绩、学生查询成绩、学业预警、学籍管理等;

4.进行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档案管理

1.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管理程序;

2.负责指导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和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档案室

教务处

做好本单位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机制

学院监控本单位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等情况。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评价和评估。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教学督导

1.负责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2.全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织实施校级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活动。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1.负责学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2.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织院级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活动。

分管评估校领导

各学院

教学检查

负责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分管教学、评估校领导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相关部门

期末考试巡查。

分管教学、评估校领导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组织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的听课检查。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组织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和教学秩序等专项检查。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学院教学工作自查。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对新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质量评价

内部评价

1.组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组织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3.组织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学生处

评建办公室

1.对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2.对本单位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分管教学校领导

各学院

外部评价

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认证等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和毕业生与社会的符合度;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学生成长发展、师资队伍评价等。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反馈改进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年度质量报告

负责学校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和发布。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教学信息反馈

1.生源质量信息分析反馈;

2.就业质量信息分析反馈。

分管招生就业校领导

招生就业处

各学院

1.学生成绩信息分析反馈;

2.学籍异动信息分析反馈;

3.考核试卷与成绩分析反馈。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1.教学督导信息分析反馈;

2.学生信息员信息分析反馈;

3.师生座谈会信息分析反馈等。

分管评估校领导分管教学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

教务处

各学院

教学奖励

1.健全教学激励制度;

2.评选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奖。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组织先进基层教学组织、先进教学单位等评选。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教学约束

1.实行师德考核;

2.教师遵守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情况考核;

3.教学事故处理。

分管人事校领导

分管教学校领导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

评建办公室

质量改进

落实各单位质量改进责任。

书记、校长

各职能部门

各学院

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分管教学校领导

分管学生校领导

教务处

学生处

1.落实教学质量相关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改进工作;

2.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改革、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分管教学校领导

教务处

各学院

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分管人事校领导

教师发展中心

各学院

1.收集各学院及各职能部门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等信息;

2.根据监控和分析阶段的信息,监督各学院及各职能部门落实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分管评估校领导

评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