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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重庆财经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6-03-04 访问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是稳定学校教学工作秩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规范

第二条 教学管理工作要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组织教学工作。教学管理人员要熟悉教学基本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备数字化管理能力具有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第三条 教学管理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

第四条 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应用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章 教学管理的组织

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通过职能部门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建立教学工作例会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其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充分发挥其参谋部及调动、指挥作用,推动智慧教学管理平台建设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建立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定期研究教学、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室、教材、教学管理制度等建设进行指导和咨询;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情况可分设若干单项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单项教学工作的咨询和指导。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组成。教务处接受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并代表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建立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坚持“督教、督学、督管”三结合,深入教学工作第一线,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和指导建议。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有一定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组成。教务处接受其督导督察。

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机构中,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和教学等工作,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教学系(教研室是基层教学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相关实验实训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指导等。教学系(教研室要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十一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创造条件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相互交流、考察和研修,以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

章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十二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确定教学资源及有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学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保障和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考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重要参考。

十三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简介、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主干学科与交叉学科、核心课程、学分分配表、课程设置与修读要求、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课程与毕业要求支撑矩阵、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等。

十四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一般每四年全面修订一次。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发布《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工作程序包括:

1.编制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根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务处组织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情况调研,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提出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形成校管课程设置表

2.学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组,充分调研相关行业领域、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国内外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广泛征求校友、用人单位等的意见,撰写并提交调研和论证报告。

3.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基于产出导向理念,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凝练专业特色,确定专业培养的能力,形成培养目标;结合国家相关要求,对应分解形成专业毕业要求。

4.编制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参考各专业国家相关标准设置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及专业实践体系,并组织任课教师研制专业教育课程教学大纲。

5.校内外专家评审

学院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后,提交至专业群建设委员会(含校外同行专家、企业专家、校内师生等)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至教务处。

6.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教务处将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汇总,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7.审定汇编

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由教务处汇编并公布实施。

十五 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1.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课程一经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均须按照计划开课。

2.各二级学院须在新生入学后尽快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宣传解读工作;在学生就读期间,各二级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指导。

十六 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严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人才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无故随意改动。各二级学院如确需调整,须严格遵循重庆财经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相关原则流程申请,否则不予调整。

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中最核心、最基础的管理,它包括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特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课程教学大纲是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教师实施课程教学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和编写教材、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课程组(教学系、教研室)编写。

第十 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教师任课资格的初审、主讲教师选聘及推荐工作,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任课资格的终审、备案及主讲教师资格证的核发管理,具体按照《重庆财经学院课堂教学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执行。

2.各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学大纲研讨、集体备课、教材选用初审等教学准备工作,监督教师完成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要件的编制,教务处负责教学大纲、教材选用的终审及备案管理

3.各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应建立常态化的集体备课、公开课、教学研讨、教学工作会议等相关制度,组织教师认真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法,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4.教务处负责课表制定、教学秩序整体监管,各二级学院负责课堂教学的日常管理、巡课听课、问题整改等。

二十 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

1.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制定教学大纲、计划和考核办法,教务处负责备案及统筹管理。

2.通识教育实践、学科教育实践、专业教育实践要有计划、有指导地进行,学生要完成相关实践任务。具体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3.实验课所开实验应加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设比例,适当开设创新型、设计性实验项目。具体参照《重庆财经学院实验项目类型认定办法》执行。

4.二级学院负责实习、实训的组织实施、基地建设、过程监管,毕业实习按照《重庆财经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5.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教师指导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一次集中训练,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具体参照《重庆财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 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管理。

教务处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统一下达全校教学任务,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配备教师,教务处统筹编排全校课程经审核后公布课表。课表原则上不得改动,若确需改动,学院或教师应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具体参照《重庆财经学院教学任务安排与排课管理办法》和重庆财经学院调停补课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二 考核管理。

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的统筹管理,包括考核方案审批、试卷备案、考场统筹、监考安排、成绩管理系统维护;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初审、集体阅卷组织、考核质量分析的汇总上报;教学系(教研室)负责考核方案的研讨、命题审核、试卷质量分析的具体开展

第二十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和管理。学校应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具体参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 教师工作管理。

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协同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教学改革与研究等,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考核工作的统筹,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庆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及相关考核办法

二十五 教学资源管理。

做好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充分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十六 教学档案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教学档案管理细则,统筹管理校级教学档案;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管理文件、教师教学档案、学生学习档案等,保存范围和时限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章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二十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行为等质量标准。

二十 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

二十 开展各类督导评估,形成校内的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的新型评估体系。通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课程达成度、学生学习行为(含线上学习时长、互动频率)等指标形成覆盖校内全流程、全领域的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第三十条 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学校各级有关领导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完成规定听课时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队伍,强化督导队伍建设,形成听课、巡课、巡考等教学检查常规机制。

第三十 定期召开学生学习情况调查会、课程教师座谈会、毕业班学生座谈会,收集教学质量信息,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逐步形成比较稳定的毕业生质量信息监测反馈网络,并定期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章 教学建设管理

三十二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建设。

三十三 专业建设。要科学规划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拓宽本科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合并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相同的专业,增强学生适应性。重视发展应用学科和专业,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更新传统学科及专业,适度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专业,发挥学校优势,办出特色。

三十四 课程建设。课程建设应遵循标准规范,有计划地打造国家级、市级、校级优势课程。具体而言,需开展理论研究,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制定系统规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建设工作;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注重系列课程与学科基础课平台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三十五 教材建设。贯彻国家教材建设方针,制定并落实教材建设与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发展特色,科学规划教材建设工作,重点加强规划教材、特色教材和数字教材建设。严格执行“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制度,规范教材选用审核流程,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同时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需求,组织编写讲义或自编教材。建立健全教材质量评估机制,积极开展优秀教材评审、奖励与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十六 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需与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相匹配,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做好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检查评估等工作。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应坚持校内外结合、全面规划的原则,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着力打造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三十七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校、院两级教学基本制度,构建上下联动、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保障本科教学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序。

章 教育教学研究

三十八 教育教学研究通常包含教学研究、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与高等教育研究三个主要方向。教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教学研究是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及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各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均需将教学研究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实施管理。

三十九 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具体承担项目申报、成果评审与推广等职责;学校为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供政策支持与资源保障。

四十 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改革试点及教研交流,并将教学研究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进行管理。

章 附 则

四十一 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本规范如有与国家教育部、市教委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应执行国家教育部、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并适时对本规范进行修改。

四十二 规范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十三 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财经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重财〔2021〕37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