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师生实效,现就建立健全“接诉即办”长效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
(一)学生热线
学生处值班电话:023-88968681、023-88968682
心理咨询电话:023-88968680
(二)书记、校长邮箱
书记信箱:secretary@cfec.edu.cn
校长信箱:principal@cfec.edu.cn
(三)校领导接待日:重庆财经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中公示校领导接待日时间、地点。
(四)直接到访:学校行政楼2318党政办公室
二、工作流程
(一)登记转办:在接收到师生诉求后,须第一时间完成登记,并依据内容性质及时转至相关承办部门办理。
(二)快速响应:承办部门在接到转办诉求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初步了解具体诉求,确保响应率达到100%。
(三)认真办理:承办部门严格按照“接诉即办”原则,迅速开展核实与处置工作,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及时反馈:诉求办结后,承办部门直接向诉求人反馈办理结果,并向党政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报告。若事项短期内无法解决或不具备解决条件,须耐心细致且主动与诉求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应高度重视“接诉即办”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保障诉求办理的效率与质量。
(二)办理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操作,着力解决师生反映的实际问题。
(三)对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诉求,首接部门承担牵头协调职责,各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协同推进。
(四)严格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和隐私,所有诉求信息仅限用于事项处理及学校管理优化,不得外泄或滥用。
(五)各单位应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前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积极对接师生、基层单位及社会需求,推动实现源头治理。
四、监督与考核
学校将建立健全“接诉即办”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办理不力、响应迟缓或师生评价不满意的部门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相关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接诉即办”工作,共同营造和谐、有序、高效的校园环境。
重庆财经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