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鹏程,男,金融学院2022级金融科技专业一班学生,学号:2020150243。
该生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因学业成绩未达标受到第三次学业警示(已两次降级,累计学业警示次数已达9次),2025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期间该生与监护人先后口头表达退学意向,但截止本公告日仍未按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第三十条、《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受学业警示达到《重庆财经学院学业警示规定》规定的次数),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应予以退学”。2025 年12 月3 日,教务处向该生下达《学生拟退学处理通知书》。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现对该生拟作退学处理事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公告期内,朱鹏程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在工作日内上班时间联系:
电话:023-88968702/邓老师
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学校将依规对该生作出退学处理。
重庆财经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