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新设专业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关于新设专业评估的相关要求,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自评全面检验新设专业的建设水平,系统总结专业建设成效与不足,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提升专业办学质量与育人能力。
二、自评对象
我校2026年有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本科专业、2025年重庆市本科新设专业评估中整改专业(具体参评专业名单见附件1)。
三、自评内容
自评工作主要围绕《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展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专业影响等。
四、工作安排
本次自评是市教委评估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一)学院自评:请相关学院组织所属参评专业,认真学习《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指标要求,全面、客观、细致地开展自我评估,填报完成《新设专业评估简况表》(附件3)、《新设专业评估专业建设情况对照表》(附件4)。
(二)专家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新设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三)整改落实。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要求,指导需整改的专业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新设本科专业自评工作,相关学院请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前,将参评专业的《新设专业评估简况表》、《新设专业评估专业建设情况对照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电子邮箱:843067236@qq.com,联系人:陈灵。
附件:1.参评专业名单
2.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3.新设专业评估简况表(模板)
4.新设专业评估专业建设情况对照表
重庆财经学院评建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