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学校将开展2025-2026-1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对照2025-2026-1学期开课计划,对所有开设课程的课程考核材料(包括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试卷命题、试卷评阅、试卷装订归档等)进行检查与质量评价。
二、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自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围绕课程考核内涵,从考核内容、考核形式、评分标准、考核分析、考核归档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自查后形成“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自查清单”(模板参考附件1)和“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自查报告”(模板参考附件3),并交评建办公室备案。
三、质量评价安排
(一)评价方式
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价进度
1.学院自评
(1)系(教研室)自评覆盖率达100%,对有问题的材料进行反馈、整改;学院重点对课程考核卷面成绩异常的课程进行重点评价与分析,跟进持续改进情况。
(2)学院自评在3月13日前全面完成,并将自评清单及学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档,纸质版需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公章)一起报评建办公室。
2.学校评估
(1)学校组织教学督导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质量评价。在3月20日前,各小组全体成员分组完成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工作。
(2)材料整改。各检查组汇总整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到相应学院。各学院对相应问题于4月3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评建办公室存档。
课程考核质量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进行情况汇总通报,评价结果纳入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1.2025-2026-1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自查清单
2.试卷评价表
3.XX学院2025-2026-1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评价自查报告(模板)
重庆财经学院评建办公室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