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作息时间的通知
全体教职员工:
为构建良好教育教学环境,提升校园运行效率与工作质量,借鉴市内高校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公布全学年作息规范方案:
一、行政办公时间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2:00 — 5:30(周一至周四)、2:00 — 5:00(周五)
教学时间
时间 | 节次 | 行课时间 | |
上午 | 第一大节 | 第1小节 | 8:10 — 8:50 |
第2小节 | 9:00 — 9:40 | ||
第3小节 | 9:50 — 10:30 | ||
第二大节 | 第4小节 | 10:40 — 11:20 | |
第5小节 | 11:30 — 12:10 | ||
下午 | 第三大节 | 第6小节 | 2:10 — 2:50 |
第7小节 | 3:00 — 3:40 | ||
第四大节 | 第8小节 | 3:50 — 4:30 | |
第9小节 | 4:40 — 5:20 | ||
晚上 | 第五大节 | 第10小节 | 6:30 — 7:10 |
第11小节 | 7:20 — 8:00 | ||
第12小节 | 8:10 — 8:50 | ||
三、具体要求
1.规范考勤,共筑责任校园。全体教职员工应按时到岗,杜绝迟到、早退及旷工现象。若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务必提前按流程办理,并做好工作交接。各部门负责人需积极引导、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遵守考勤规定。
2.聚焦教学,全力协同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支持教学工作放在首位,优先处理教学相关事务。面对多部门协作任务,要积极沟通、紧密配合,秉持团结协作精神,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3.优化会议,珍惜时间资源。提倡开短会,会前精准确定单一明确议题,会中紧扣议程,严格把控发言时长,避免无关话题干扰。简单信息传达或初步讨论,可采用线上会议形式。
4.坚守岗位,守护校园安宁。非行政办公时段,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通讯时刻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需立即响应,依照学校规定妥善处理,同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与及时汇报工作。
本作息规范方案将于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愿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校园工作氛围。若大家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交流沟通,我们期待倾听您的声音,携手让校园变得更加美好。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