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强市建设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2025〕295号)要求,经学校组织报送,重庆市表彰工作专班进行初审,统一征求市公安局意见,经综合评审,形成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将我单位入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5年8月28日起至9月3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入选人员有异议,可于2025年9月3日前向中共重庆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人事部反映。
联系电话:88968718 88968685
电子邮箱:tmp@cfec.edu.cn zzrsb@cfec.edu.cn
重庆财经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