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学院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的政治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现有职工3人,下设安稳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力维护学校政治大局稳定和校园治安秩序稳定。
二、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开展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院师生的法治意识和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思想意识。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督促、协调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校园内部治安管理,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师生群众扎实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预防、制止校园内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四防”安全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帮教工作。
五、配合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严密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扎实做好校园保密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和突发应急事件。
六、积极调解、疏导校园内部各类矛盾纠纷,妥善保护各类案件事发现场,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国家安全等相关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八、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院内通行秩序,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环境。
九、负责校内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登记管理以及师生居民身份证申办等相关工作;严格做好本单位暂住人口、外来人员的登记管控工作。
十、负责校内大型文体活动及各类集体活动的公共场所安全保障、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筑牢活动现场安全防线。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排查整治网络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利用校园网络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违规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配合辖区武装部开展校园征兵宣传、兵员征集等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十三、负责外聘安保队伍的日常使用、统筹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保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安保队伍校园安防职能作用。
十四、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及公安、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