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院内各部门:
经各部门民主推荐并上报院务会讨论,同意夏文瑞等40名同志评为2015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进行公示:
一、时间
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
二、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党群工作部、党政办、人事处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党群工作部、党政办、人事处
邮政编码:400033
联系电话:65172620,65172603,6517261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