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国(境)外访学、进修的通知

作者:dzb 时间:2014-06-10 点击数量:

院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拓展国际视野,加大我院的师资培养力度,学院拟于今年选派2名优秀教师赴国(境)外进行为期半年的访学、进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重点及原则

为增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学院将本着“精选精派”的原则,优先遴选并资助我院主干学科及特色专业,教学效果优秀,科研业绩突出,准备充分的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访学。

二、选派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学院发展建设做贡献。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在本院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公费资助国外访学、进修经历。

(四)教学效果好,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科研业绩突出。近3年内,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改项目一项;或以第一署名人在CSSCI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其中,三等奖排名前五)的获奖者;或连续三年综合教学评价在全院30%以内。

(五)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3.托福考试成绩在72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5.5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4.在国外学术期刊全外文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三、选派渠道、期限及形式

(一)选派渠道

原则上由学院负责联系落实,也可由出访人员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或相关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进修单位的强项,最好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课题,且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

(二)期限、形式

学院选派出国访学、进修期限为6个月;形式为访学或进修。

四、选派程序

(一)符合条件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优秀教师出国访学、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各系部根据专业及学科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推荐,报人事处;

(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结合申请人员工作业绩、贡献和科研潜力,进行择优推荐;

(四)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研究审定选派人选并公示;

(五)选派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公派出国手续,并与学院签订派出协议。

五、待遇与要求:

(一)进修访学期间视同完成了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进修访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往返各一次的机票费由学院承担;

(三)访学期间认真学习,高质量完成访学任务,访学归来应具备双语教学能力,并承担双语教学工作。

请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各系部高度重视,组织推荐,妥善安排相关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人员《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优秀教师出国访学、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65172610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