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调整我院的专业布局,优化我院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我院的规模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和重庆市教委的要求,学院拟组织申报2010年新增本、专科专业,请各系部组织做好本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的原则意见 (一)各系部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有关规定申报,新专业要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科专业。 (二)要充分、科学地论证新增专业的生源和就业前景,对兄弟院校开办该专业的情况做深入分析,并结合重庆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就业市场做出清晰的分析和判断。 (三)有利于学科专业的优化组合,有利于特色学科专业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合理调整和配置院内教育资源,充分利用院外有利资源,学院鼓励系部依托公司企业资源,联合申办新专业。 二、申报新专业的基本要求 (一)切实做好生源和人才需求的调查和论证。 (二)有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确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其他必备的教学文件。 (三)要以现有学科专业为依托,尤其鼓励以现有的特色学科专业为依托设置专业方向群。 (四)要结合本系的基本办学条件,如师资、实验、实习及实训条件等。 (五)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要尽可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六)每个系原则上申报不得少于两个专业。 三、申报新专业的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3月23日至3月30日,系部提出拟申报专业的名称,并简单陈述理由。 (二)3月31至4月3日,学院对申报专业名称进行初审并确定拟报送专业名称。 (三)4月6日至至4月30日,各系部根据申报新专业的原则意见,组织院内外专家认真研究本系专业发展布局,提出拟增设新专业名称,并进行生源、人才市场需求和办学可行性初步论证。填写新专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关模板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时请严格按模板批注的要求进行填充),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报送教务处。所需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统一填写) 2.学校基本情况表(教务处统一填写)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全程教学计划表)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办学条件情况表 9 .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教务处统一填写) 10. 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11.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二)5月4至11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阅新专业申报材料,提出拟申报到市教委的新专业名单。 (三)5月12日--15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申报新专业名单。 (四)6月初,学院向市教育委送申报新专业材料。 附件:新增专业申报表格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