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市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委的工作安排,2008年立项的市教研项目已经到结题验收的时间,现就我院2008年立项的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为2008年获得市级教研立项项目(见附件1)。 结题基本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题要求进行(见附件2)。 二、结题申报程序 1.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向所在系(部门)提交结题项目所有相关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登记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待发表论文的用稿(录用)通知原件、研究报告等申请书规定的其他成果形式(各种表格见附件2中附表)。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和研究报告装订成一册,其他材料装订成一册,每样材料需交五份。所有材料请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验收表》封面复印件。 3.各系(部门)汇总后报教务处(汇总表见附件4),所有结题材料除需交纸质材料外,还需要交材料电子版(具体成果除外)。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qrzjwc@163.com),同时将结题材料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验收表》,在2011年4月30日下午5:30前统一提交教务处刘宏毅老师,否则逾期不再受理。 4.聘请专家评审费由课题组承担。 5.本文件所有附件表格可以在教务处网站(http://www.cqrzjwc.cn)下载。 附件2: 附件3: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