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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访问次数

各学院、2019级同学:

按《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融[2019]235号)、《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20〕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现将2019级学生转专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条件

转专业为自愿申请,凡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2019级在校生均可提出申请,部分接收专业设有附加条件,学生还须达到附加条件方可填报此专业。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20〕45号)第四章。注: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2019级学生无法返校参加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因此本次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对不及格课程不作限制,即对第四章第七条第(三)款不作要求。

接收专业的附加条件详见本通知第二条。

二、各接收专业的相关情况

本次全校共有24个专业(含专业大类)可接收转专业学生,可接收总数402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学院

专业

接收

人数

附加条件

考核及

录取方式

备注

财富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大类)

10

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两个:1.第一学期各科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成绩均达到70分;2.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正考总成绩排转出专业前10%;3.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奖项;4.担任过班干部。

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平均成绩排序录取

工商管理大类将在第3学期结束时按大类分流规则分流为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国际商务(归属商务学院)、物业管理(归属管理工程学院)4个专业。

管理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10

无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会计学院

会计学

15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学生干部;2.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3.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0%;4.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及格,且平均分达到75分。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审计学

3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学生干部;2.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3.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4.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及格,且平均分达到70分。

组建信永中和班

税收学

5

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及格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大类)

50

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正考及格

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期末正考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数学和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

金融学大类将在第4学期结束时按大类分流规则分流为金融学(分为证券与期货投资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向)、保险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投资学(归属财富管理学院)5个专业。

经济学院

经济统计学

10

无

依次按微积分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经济学

6

无

依次按微积分、经济学科目成绩以及面试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经济与贸易

(大类)

10

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前40%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经济与贸易大类将在第2学期结束时按大类分流规则分流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归属商务学院)、贸易经济2个专业。

商务学院

会展经济与管理

50

无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数字出版

30

网络与新媒体

40

物流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10

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达到70分、计算机类课程成绩达到70分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工业工程

10

无

物流工程

10

第一学期数学类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物流管理

10

无

信息工程学院

城市管理

20

无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软件工程

10

数学类课程成绩达到75分、计算机课程成绩达到75分

土地资源管理

20

无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0

计算机课程成绩达到75分

讯飞人工智能学院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3

第一学期数学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

按面试综合得分排序录取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0

物联网工程

3

智能科学与技术

10

合计

24

402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1.自愿申请转专业且符合基本与附加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等于2020年6月22日前交至接收专业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各种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须加盖学生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2.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环节,考核完毕后将相关情况以及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等信息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于7月1日前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将录取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正式文件并进行学生学籍调整等后续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关于转专业的其他相关规定、要求以及注意事项请参阅《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20〕45号);

2.学生对相关事宜有疑问的可向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咨询;各二级学院要对申请的条件、考核及录取等相关事项向学生做好答疑与解释工作;

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20〕45号)

附件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