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积极投身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与建设工作,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重财〔2024〕389 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与条件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重财〔2024〕389 号)文件第五章激励政策内容执行。
根据文件规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满4年及以上,可在教学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审中认定相应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任期满4年不超过8年:
1.各学年考核均合格,认定为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D级别);
2.获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C2级别);
3.累计2次考核优秀且获1次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C1级别)。
(二)任期满8年及以上,成果分聘期[1]计算:
1.各学年考核均合格,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C2级别);
2.聘期I获至少1次考核优秀,且聘期Ⅱ获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C1级别);
3.聘期I获至少1次考核优秀及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且聘期Ⅱ获2次考核优秀及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B2级别);
4.聘期I获至少2次考核优秀及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且聘期Ⅱ获3次考核优秀及1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称号,认定为主持市级教改项目1项(B1级别)。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负责人填写《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复核与认定
教务处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材料复核与成果认定。
(四)结果公示
认定结果将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以下材料:《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表》(附件1,需附相关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材料(含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命名格式为“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请于2026年6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程楚伊处(2321办公室)。
附件:1.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表
2.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任期成果认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