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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和未来学习方式,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实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人工智能+”课程包括人工智能(AI)通识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赋能(AI+)专业课程建设。

1.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建设

该类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人工智能知识框架,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帮助他们掌握AI核心技术、理解AI的伦理与社会影响,使学生掌握AI工具的使用,增强学生使用AI技术进行改造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此类课程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为主。

人工智能通识必修课程:由讯飞人工智能学院牵头、软件学院共同建设,纳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通识课程模块,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开展分类分层教学。

人工智能通识选修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教师自主申报,纳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通识课程模块,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2.人工智能赋能专业课程建设

人工智能赋能(AI+)专业课程建设:各教学单位积极探索AI赋能专业课程改革,聚焦AI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打造AI+课程体系,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强化AI技术在专业领域内的应用,每个专业至少建设一门。

人工智能专业课程建设:该类课程为相关专业专业课程,紧跟人工智能最新技术,强调课程的深度与专业视角,锻炼学生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由讯飞人工智能学院牵头、软件学院共同建设,门数不限。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须为拟列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独立设课的课程,可以是新建课程,也可以是现有课程的升级改造,但后者须在立项建设期内按照要求进行优化调整。须至少开设1个教学周期

(二)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承担的教学任务应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课程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与相关企业、研究院所等共建课程。

三、建设要求

(一)资源建设

1.线上资源建设

课程应在学校认可的智慧教学平台(雨课堂、学习通等)上建课,建立、完善课程视频资源、案例库、题库、实践项目等,鼓励利用人工智能+教学工具开展教学,规范记录学生学习表现与过程,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交流。

2.知识图谱建设

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应以各专业2025版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涵盖毕业要求、能力图谱、问题图谱和知识图谱等多个维度,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框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学习画像。知识图谱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教学实践,并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完善。

3.AI赋能课程教学要素建设

1)课程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更新教学理念与教学内容,辅助课程教学组织设计,优化教学备课方式,整合包括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与数字化教材等改革工作联动推进,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2)课程教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服务研讨式、问题驱动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实施。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办法和学习效果评估标准,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自动评估学生的作业、考试和其他学习成果成效。

3)学生学习支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智能助教、“数字人”等,为学生提供实时的交互式学习和练习环境、个性化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引导学生批判性、验证性、对照性地运用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促进自主学习,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教学评价和学情分析: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进行实时的学习体验调查,提供及时的学情分析和教学评价反馈,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

(二)建设进度

1.202542日前完成课程申报立项,原则上每个专业申报不少于1门,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校级应用型特色课程、已有在线资源的课程优先,按照评审排序推荐申报市级“人工智能+重点建设课程项目。

2.课程需在20259月前完成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学大纲、课件、教案、实践指导书在线资源等,鼓励进一步建设线上课程、教材、讲义等2025-2026学年完成一轮授课。

3.教务处将于202512月组织课程结题验收,需提交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结题报告和授课情况总结报告

4.立项后,人工智能+”课程的建设经费按照校级一流课程资助标准实施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的相关开支,其中课程资源、知识图谱、AI工具等制作经费不少于70%结题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等级认定(一般、重点、重大),相关费用依据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规范实施。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收回已拨经费。

5.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优化”的原则,力争在20259月投入教学使用,并在课程授课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完善。对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突出的课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项目。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荐:课程负责人填写《重庆财经学院2025年“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各二级学院需择优推荐,排序后填写《重庆财经学院2025年“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53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cfecjwc@163.com;联系人:姚春霖;联系电话:88968702

(二)专题培训: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工智能+”课程建设专题培训。

(三)阶段性成果汇报:教务处将根据课程建设情况,适时组织中期和结题成果汇报会。对建设效果好的课程,将作为校级示范,在学校推广。

(四)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本单位“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的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资源建设及应用。

 

 

附件1. 重庆财经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2. 重庆财经学院“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