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6—2027学年课程改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要求,主动对接重庆市“9611”现代服务业体系、“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根据学校《2026—2027学年度战略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要求,现就推进2026—2027学年课程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课程改革方向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以“课堂连市场、技术融课堂”为两大改革方向,推动教学从“教师讲教材、学生背笔记、考试考知识点”转向“真项目、真任务、真评价”的项目式育人。坚持课堂连市场、入学即入行,专业课程对接真实企业与真实项目;坚持技术融课堂、数智驱动,推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融入“师—生—机”三元协同教学,实现“所学即所用、所练即所岗”。
二、突出抓好课程改革重点
(一)深化课程内容改革
专业课程对接企业行业前沿,组建校内教师与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共同参与的课程教学团队。以岗位能力重构教学内容,建立“岗位能力—课程目标—教学任务”映射表和“课程—专业—产业—战略”对接清单。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将产业真实场景、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模块,课程内容全面对接重庆市“9611”现代服务业体系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主动服务西部金融中心、中心互联互通、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
通识教育、学科基础等课程要有机融入重大社会问题、时事热点、企业案例、行业实践、产业前沿以及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内容。
(二)深化课程设计改革
推进课堂组织形式变革,试点“师—生—机”三元协同教学模式,将教师由“知识讲授者”转变为“学习设计者、组织者与引导者”。围绕“学生学为主”重新设计课堂教学形态,综合运用任务驱动,推进项目化、案例式、探究式、翻转式、混合式等课堂教学形态改革。
(三)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落实学校《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在课堂纪律、考勤管理、学风建设、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将课堂管理情况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健全校院两级课堂督导巡查制度,建立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机制,推动教师“愿管、敢管、能管、会管”。
(四)推进课程评价改革
构建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的考核评价体系。着眼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学生实际能力考核”“全面考核”“过程考核”,推进考核过程全程化、内容综合化、形式多样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分标准导向化。
三、明确课程改革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6年9月)。各学院召开课程改革专题会议,制定本学院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形成试点课程“课程—专业—产业—战略”对接清单和具体试点课程改革方案,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发展中心启动教师课堂管理能力首轮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6年10月—2027年6月)。完成试点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试点课程内容重构,及时推进课堂形态改革;全面推行课堂管理规范与督导巡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与成果推广(2027年7月—8月)。各学院提交课程改革年度总结报告;评选校级课程改革优秀案例和示范课程;落实课程改革评优评先与教师职称评审挂钩政策;召开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成果。
四、建立课程淘汰机制
对改革不力、课堂教学效果较差的课程,实行“黄牌预警—限期整改—红牌淘汰”。
(一)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改革不力或课堂教学效果较差的课程:课程内容陈旧,未对接产业岗位能力和国家、重庆市重大战略需求的;课堂教学形态传统,没有推进项目化、案例式、探究式、翻转式、混合式等课堂教学形态改革的;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同行评价靠后,学生投诉集中,到课率、课堂参与度低的;课堂教学管理失范,发生教学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处理程序
教务处会同评建办等开展动态跟踪、过程督导与成果验收,提出认定意见,报学校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认定课程先予黄牌预警,限期1学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对该课程予以红牌淘汰。
(三)淘汰处理
红牌课程退出专业核心课程目录,停止排课,由所在学院制定学分替代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课程负责人当年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评优评先、职称评审按学校相关规定受限。对教学事故“零容忍”,严格落实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院长是学院课程改革第一责任人,要将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课堂教学磨课、教风学风建设等统筹推进、一体部署。2026—2027学年第1学期每个学院遴选6—9门课程(其中至少3门专业核心课),第2学期每个专业遴选3—4门专业课程(其中至少2门核心课程)推进课程内容和课堂教学形态改革。学校将课程改革推进情况和建设成效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与教师绩效考核,建立通报制度。各学院要营造“全员参与、人人改革”的良好氛围,建立改革容错机制,让教师“敢改、愿改、改得成”。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清单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