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特色展示性材料的通知
为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工作,系统梳理学校各部门立德树人、教学改革、育人实践特色办学成果,全面展示学校办学亮点,现就办学特色两类展示材料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特色材料展示画册
核心内容框架:办学特色概述、育人/改革成果汇总、典型案例,全程图文、图表结合,挖掘育人故事,做到点面呼应、亮点突出。
材料不设模板和提纲,能围绕主题突出实效、彰显特色即可。字数控制在1000-2000字之间,语言简洁明了,逻辑清晰。
材料挖掘方向:
1.特色育人体系建设:如党建引领“一院一镇街”、一站式学生社区、家校协同育人(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育人体系,实施个性化、差异化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
2.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如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等。
3.创新创业教育:如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等。
4.实践教学与应用能力提升: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等。
5.课程思政优秀案例:如将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等。
6.其他服务和保障教学的特色做法:如教师培训、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
(二)配套支撑材料
按类别分档整理归档,包含三类资料:
1.正式公文类:相关制度文件、实施方案、工作通知等;
2.过程性材料:活动记录、会议台账、现场照片、工作台账、过程记录表等;
3.成果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项目立项书、学生作品、荣誉证明、合作协议等。
二、材料要求
1.真实性:材料应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翔实。
2.典型性:材料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学校的特色与优势。
3.创新性:材料应体现创新思维和改革精神,展示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
三、工作要求
1.聚焦特色亮点: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本单位职能,提炼独有育人、改革特色,避免内容同质化;
2.材料规范完整:文字和图片严格对照参考格式标准整理,目录清晰、分类规整,佐证材料一一对应画册案例,不漏关键成果;
3.严把数据关口:所有统计数据、获奖信息、项目信息逐一核对,确保真实无误。
四、提交时间与提交方式
请各部门、学院指定专人统筹梳理材料,配合提交至相关牵头部门;“一部门一特色”及“一院一特色”材料请各部门、学院自行挖掘整理。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性,按照预评估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材料准备工作顺利进行。于2026年8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特色材料至评建办公室。
评建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