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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督导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作者:评建办公室 访问次数

各学院:

因上一届校级教学督导任期到届,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重财〔2024〕306号),为保障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启动第十二届校级教学督导换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相关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公正开展督导工作。

4.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承担教学督导各项工作任务,退休教师符合条件也可申报。

5.督导聘期三年,可连续聘任,聘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的,可按规定辞聘或解聘。

二、选聘方式及程序

1.续聘:上一届教学督导年度考核合格的,征求本人续聘意愿后列入拟聘名单。

2.新聘:本人自荐或学院推荐,由本人填写《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评建办公室。评建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会同组织人事部完成综合遴选,并拟定拟聘名单。

3.拟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内公示后正式聘任。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评建办公室(2413)。

 

附件: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



评建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