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为高质量完成我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强化数据质量,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统计流程,高质量完成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一表通”台账填报任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包含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填报审核、系统上报、资料归档等环节。
1.业务培训。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解读本年度统计指标修订内容、报表填报规范、讲解往年审核常见问题。各相关填报部门须参加培训(培训通知另发)。
2.数据采集。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对照任务分工,完成指标采集,做好跨部门数据对账。
3.报表填报与多级审核。填报人员完成系统录入,各单位开展自查;评建办公室组织集中联审,开展逻辑校验,对异常数据进行核查修正。
4.材料归档。上报完成后,报表、佐证材料、台账等统一归档保存。
三、主要责任部门
评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党政办、组织人事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群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后勤处、基建处、图书馆、科技信息处、产教融合中心、国际交流中心、财务处、保卫处。
四、相关要求
1.健全责任机制。落实统计岗位专人负责,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人员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
2.强化数据溯源。所有填报数据须有原始业务记录支撑,做到有据可查。
3.严肃统计纪律。学校将对数据质量开展抽查,对错报漏报较多、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纳入年度部门考核。
评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