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设立失物招领中心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弘扬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和诚信为人的精神,立足服务全体师生,丰富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环境。减少其经济损失,以及为拾到物品的同学和管理员提供保管其物品的平台,图书馆设立“失物招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物招领处
领取地点:图书馆(新馆)服务台
领取时间:早上8:30——晚上22:00
领取方式:
1、自领(需本人证件);
2、代领(需代领人证件);
二、失物收集类型
1、在图书馆内遗失的一卡通、证件、钥匙、U盘等物品;
2、学生在图书馆外捡到的物品,都可交至本失物招领中心。
三、失物招领工作流程
收集失物、登记入册、发布信息、发还失物。认领失物时需填写相关信息,请认领人带好相关证件。
图书馆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