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公示期已满)
各院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重庆财经学院委员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与推荐,各院部审议,学校团委审核,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三天(5月8日-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团委反映。联系人:夏文瑞,刘艳娇联系电话:88968682
附件:重庆财经学院2022—2023学年 “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重庆财经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