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61号),结合我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主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
4.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尤其要重视学习《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七条红线(简称“红七条”)的有关要求。
5.学习形式:应积极发挥网络、报刊、微信、微博、微
课程等现代媒体技术的作用,开展主题式、体验式、互动式(学习沙龙)学习。
(1)书记带头。由各总支负责人和直属支部书记带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2)广泛宣传。学习活动前后,各总支和支部应围绕学习亮点及成效,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学习活动的影响力,营造优良师德师风。
不低于3篇,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突出事迹,题目自拟,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及最佳组织奖。
为积极响应《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号召,明确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新内涵,让崇高的师德深深扎根在教师的思想中,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动与共同追求。特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公开承诺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为引导广大教师赶学先进、争当模范,提高学院师德建设水平,提升学院教师师德素养,营造浓厚师德师风氛围。以寻找“我身边的好教师”活动为主题,开展先进典型树立活动,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
(2)关爱、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严谨笃学,自尊自律,廉洁从教,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1)宣传:2014年12月 通过横幅广播、报纸、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
(2)撰写材料:2014年12月-2015年5月15日,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培植典型、撰写师德先进事迹材料;
(3)评选推选:2015年5月18月-2015年5月29日,在2015年5月29日前,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民主推选1-2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工作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师德建设成果),并于5月3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师德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院党群工作部;
(4)评审: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2日学院领导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