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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关于给予陈佳瑶等4名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5 访问次数

学院各班级:

在近期课程中,2022级贸易经济班陈佳瑶等4名学生出现集体旷课情况,违反《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重财〔2021〕128号)第三章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陈佳瑶等4名学生予以院级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陈佳瑶  2022级贸易经济班  学号:2022510203

王心怡  2022级贸易经济班  学号:2022510215

吴星雨  2022级贸易经济班  学号:2022510218

陈仁杰  2022级贸易经济班  学号:2022510234

请以上同学做出深刻书面检讨,交辅导员处备案。同时,学院将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重财〔2021〕226号)相关规定扣除其本学年德育素质分。

该文件视学生后期学风改正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记入学生档案。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