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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开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作者:教学运行科 访问次数

全校教师:

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进一步发挥专业课程、专业教师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根据学校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工作安排,本学期开展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开课申报工作。

本学期第5-6周受理专创融合选修课申请,7周左右开始选课,有意开课的教师,请按照要求完善开课申请材料,并于10月8日前交到通识教育学院办公室(教学楼1325 李老师)。

以下为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开课有关要求:

一、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的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为保证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课程开设实行申报制度。

申报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教学、科研、行业实践或创新创业指导经验,能够结合所从事专业领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开展课程教学。

鼓励具有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经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经历、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指导经历、企业实践经历、产业项目经历以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申报。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以及校内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联合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共同开设专创融合类课程。

申请开设的课程内容原则上应属于教师长期从事的教学、科研、专业实践、行业实践或创新创业指导领域,具有较为明确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实践载体。

(二)课程开设方向

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1. 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类课程。该类课程重点围绕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之间的结合进行课程设计。课程可结合行业发展、产业需求、企业实际问题、创新项目或创业项目,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

(1)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理论课程。围绕某一专业领域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和应用理论进行教学,重点解决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需要掌握什么专业知识”“如何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问题。

(2)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实践课程。以项目、产品、案例、行业真实问题或创新创业任务为载体,组织学生运用本专业知识开展方案设计、产品开发、市场验证、项目实施或专业实践。鼓励采用项目制、案例制、任务制等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创新创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类课程。该类课程主要围绕学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所需要的通用知识、方法和实践能力进行课程设计。

(1)创新创业管理知识类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创业机会识别、商业模式设计、用户需求分析、市场调研、项目管理、创业团队管理、品牌与营销、创业财务、创业融资、知识产权、创业法律风险等内容。

(2)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以真实创新创业项目为主要载体,引导学生完成创意形成、项目设计、用户调研、市场验证、产品或服务设计、项目运营等实践任务。

(3)创新创业竞赛知识类课程。围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所涉及的项目逻辑、商业模式、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项目材料撰写、路演表达等内容开展专题教学。

(4)创新创业竞赛实践类课程。以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培育为主要载体,通过项目诊断、方案优化、商业计划书打磨、项目展示、模拟答辩及路演训练等方式开展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避免单纯将赛事培训替代课程教学,应形成完整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考核评价体系。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报教师应填写《重庆财经学院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师或教学团队简介以及课程考核方案等相关材料。

课程教学大纲中应明确课程性质、课程目标、主要教学内容、教学安排、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申报课程首先由教师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应重点审核课程内容与教师专业背景的匹配程度、课程创新创业属性、课程内容完整性以及实际开课条件。

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纳入学校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库,由学校统一进行课程设置和选课管理。

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开课情况、学生选课情况和教学评价情况进行调整。

二、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的教学管理

(一)教学规范

任课教师在课程开设前,应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授课计划、教学课件以及课程考核方案等相关教学文件。

专创融合类课程应突出专业融合、产业需求、实践导向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鼓励采用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任务教学、工作坊、企业真实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原则上应避免将专创融合课程开设为单纯的理论讲授课程。

(二)教学内容要求

课程教学内容应与课程申报方向保持一致。

专业融合类课程应能够体现“专业知识—实际问题—创新创业实践”之间的联系;创新创业能力类课程应能够体现“知识学习—项目实践—能力形成”的教学逻辑。

鼓励教师将行业企业真实案例、真实项目、真实需求以及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入课堂。鼓励课程教学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学生创业项目或相关实践成果。

(三)教学时间安排

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原则上按照学校选修课程有关规定安排教学。课程计划学时原则上为16学时,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实践需要进行申报,具体教学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原则上课程教学任务下达后不作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四)课程考核

专创融合类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采用与课程目标相适应的考核方式,鼓励采用过程性考核与成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理论类课程可以采用课程报告、案例分析、项目方案、研究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实践类课程可以采用项目成果、产品或服务方案、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路演展示、实践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原则上不鼓励单纯采用闭卷考试作为课程唯一考核方式。

(五)开班人数

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原则上根据学校选修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确定开班人数。少于30人的一般不开课。对于项目制、实践类、竞赛实践类课程,考虑教学组织和实践指导需要,20人以上(含20人)可酌情开班。

学生需求量较大、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开班数量。

三、课程建设与成果转化

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建设专创融合课程,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行业实践成果、产业项目以及创新创业指导成果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不同专业教师围绕同一产业、同一创新创业项目或同一实践领域联合建设课程。

对于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参与度高、实践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课程,可进一步培育建设为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课程建设项目。

通过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专业教育支撑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反哺专业学习,课程教学与项目实践相互促进的专创融合育人机制。



开课申报基本流程

 

教师(或教学团队)拟定开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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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专创融合类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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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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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创业与就业教研室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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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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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学院院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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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汇总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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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课程教学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专创融合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2:2026-2027-1学期通识课开课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重庆财经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汇总表.xlsx
附件4:重庆财经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