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督导换届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因上一届校级教学督导任期到届,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重财〔2024〕306号),为保障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启动第十二届校级教学督导换届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相关政策及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公正开展督导工作。
4.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承担教学督导各项工作任务,退休教师符合条件也可申报。
5.督导聘期三年,可连续聘任,聘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的,可按规定辞聘或解聘。
二、选聘方式及程序
1.续聘:上一届教学督导年度考核合格的,征求本人续聘意愿后列入拟聘名单。
2.新聘:本人自荐或学院推荐,由本人填写《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评建办公室。评建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会同组织人事部完成综合遴选,并拟定拟聘名单。
3.拟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内公示后正式聘任。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评建办公室(2413)。
附件:校级教学督导申请表
评建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