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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发布者:师资科 访问次数

校内相关单位、全体2026届本科毕业生:

  为满足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我校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拔留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规范选拔程序,严把录用关口,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奉献精神足的优秀毕业生,进一步优化队伍梯队,助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选拔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拔岗位包括行政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及实验技术岗,选拔名额为3—5人(实际录用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考核结果及学校岗位需求统筹调整)。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无延期毕业情况。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任何违纪违规、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纪律。

  3.在校期间表现突出,须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个人荣誉、予以优先考虑)或省部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须经教务处认定)。

  4.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者,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5月14日—5月19日)

  1.报名方式:有意向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投递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会同各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信息真实性及符合性,确定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二)综合考核(5月20日—5月26日)

  由组织人事部牵头,联合各用人部门组成专项考核小组,结合岗位需求,通过面试、技能测试(部分岗位)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岗位适配度及综合素质。考核结束后,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按程序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及集团审批。

  (三)公示与聘用(5月27日—5月31日)

  拟录用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根据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全面考核,试用合格者,纳入学校正式教职工管理;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均按重庆财经学院教职工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材料投递要求

  1.投递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周二)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投递材料:《重庆财经学院应聘登记表》电子档、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荣誉证书、党员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3.投递方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zzrsb@cfec.edu.cn。

  4.联系人:李老师

  5.联系电话:023-88968685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学校师生、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用人部门须明确岗位职责,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考核、审核等相关工作,确保选拔工作有序推进。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对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核及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记入毕业生诚信档案。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财经学院应聘登记表》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财经学院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