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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等 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 作者:学生处综合科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重庆财经学院〔2020〕279号)的规定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类别

(一)重庆财经学院三好学生

(二)重庆财经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财经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四)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五)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六)重庆财经学院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财经学院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类别

(一)重庆财经学院优良学风班

(二)重庆财经学院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表彰条件和办法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均按照《学生手册(2020版)》中相关文件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其中“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

四、先进个人评选流程

(一)线上申报。符合先进个人评选要求的学生在11月18日-11月23日期间登录学工系统(可通过学校官网信息门户或学生处官网学工登录入口),填写并提交相关评优申请(评奖助优审批管理-常规评优-选择相应的先进个人评优申请)。

(二)各班辅导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批,并在11月24日之前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确保学生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申请理由需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为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三)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严格把关,于11月26日之前在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在学校统一公示无误后,将学生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批表纸质档(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学生处。

五、先进集体评选流程

(一)线下申报。符合先进集体评选要求的班级需在11月24日之前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班级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提交给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根据《学生手册(2020版)》相关文件组织申报,于11月26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提交给学生处。

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财经学院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重庆财经学院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