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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作者:学生处综合科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我校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对建卡贫困户学生进行资助情况建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请原则及要求

自愿申请原则。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重庆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 评定依据及原则

各学院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

三、公示和材料提交

各学院必须将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2天,公示期间需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将《重庆财经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明细表》电子档和盖章后纸字档提交到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交时间: 2021年9月28日17点前。所有提交的数据学校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做变更。

四、建卡贫困户等六类特殊学生建档管理。

我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中央比对脱贫、中央比对脱贫不稳定、中央比对边缘易致贫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情况的建档管理,各学院按要求对以上特殊学生进行登记和信息更新。建立的学生档案每半学期检查一次。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重财〔2021〕215号

          2、《重庆财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4、《重庆财经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明细表》

 

学生处

2021年9月22日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1年9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