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4〕32号 重庆财经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类别
(一)重庆财经学院三好学生
(二)重庆财经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财经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四)重庆财经学院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五)重庆财经学院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六)重庆财经学院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财经学院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类别
(一)重庆财经学院先进班集体
(二)重庆财经学院优良学风班
三、评选依据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均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重财〔2021〕224号)中相关文件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四、先进个人评选流程
(一)符合先进个人评选要求的学生在登录学工系统,填写并提交相关评优申请(评奖助优审批管理-常规评优-选择相应的先进个人评优申请)。
(二)各班辅导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批,并在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确保学生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申请理由需以第三人称,填写内容为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在班级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批,严格把关,登录学工系统完成先进个人审批工作,并导出评优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五、先进集体评选流程
(一)符合先进集体评选要求的班级需组织班级线下填写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班级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提交给学院审核。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组织初审,“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定班级数分别不超过各学院参评班级(大二至大四班级)总数的10%和20%,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六、完成时间
2024年10月21日(下午五点前)完成所有评优工作,包括材料上交。
七、上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一)先进个人评优汇总表(系统导出),主要字段依次如下:姓名、学号、班级、学院、评优名称、学年度、审核状态等。
(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申请表+支撑材料),其中申请表和支撑材料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先进集体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版)
八、注意事项:
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市级先进个人、集体推选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全过程参与,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财经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重庆财经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