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4〕43号 关于开展重庆财经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构建和完善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建设工作,现将建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2024-2025学年拟3-4个二级心理辅导站,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
(二)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于 2024年12月26日前提交《重庆财经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建设申报表》(附件2)至心理咨询中心(教学楼11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1904707@qq.com。
(三)在申报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中心将进行评估,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心理辅导站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模式,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过程中,各学院要调动专业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学生干部等力量参与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来,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完善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
2、重庆财经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