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4〕44号 重庆财经学院 关于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的通知
为推动学校心理育人工作,完善心理四级工作体系建设,发挥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方便学生寻求心理援助,根据《关于开展重庆财经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建设的通知》(学生〔2024〕43号)要求,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工作实际,拟试点建设立8个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现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试点)名单
1.会计学院(财富管理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杨秋菊
2.讯飞人工智能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代金雨欣
3.新媒体艺术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封雨洁
4.物流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杨惠琳
5.公共管理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王春凤
6.金融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刘玲沐
7.软件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王夏颖
8.经济学院心理辅导站
负责人:游登贵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将在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辅导工作,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心理支持。
二、试点建设期及建设标准
为确保二级心理辅导站的规范运作和有效服务,学校将设立为期一年的试点建设考核期,具体要求如下:
1. 考核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考核标准:
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将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活动开展、条件建设、心理测评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详见附件1。
三、其他说明
1. 各试点学院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心理辅导站在考核期内能够稳定运作。
2.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并不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各站点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根据检查结果给予相应支持或提出改进建议。
3. 考核期满后,将对考核合格的学院授牌;对于考核较差的二级心理辅导站予以警示,连续两年受到警示的,取消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资格。
请各试点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任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李英老师,联系方式:15123128730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