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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2025〕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本学期继续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落实到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每周一早上7:20—7:50。

 

二、升旗地点

学校运动场

 

三、参与人员

1.各学院自行组织,原则上不得少于200人。

3.每个学生一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升旗仪式。

 

四、各学院升旗安排

升旗仪式由各学院轮流组织开展,开展周数为本学期第一周至第十六周,具体安排如下: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周次

学院

时间

2

软件学院

3月3日

3

经济学院

3月10日

4

讯飞人工智能学院

3月17日

5

国际商学院

3月24日

6

会计学院(财富管理学院)

3月31日

7

物流工程学院

4月7日

8

新媒体艺术学院

4月14日

9

金融学院

4月21日

10

公共管理学院

4月28日

12

软件学院

5月12日

13

经济学院

5月19日

14

讯飞人工智能学院

5月26日

16

国际商学院

6月9日

如遇下雨,则该学院顺延至下一周组织开展升旗仪式。

 

五、注意事项

1.要求各学院在7:20前自行组织好学生,按照年级、专业、班级整队集合完毕,7:30正式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原则上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代表作国旗下的讲话。

3.仪式结束后,学院需在当天将升旗仪式新闻稿和讲话稿电子档报送到学生处,发送至邮箱1441933345@qq.com。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 游思聃,023-88968681;

国旗护卫队联系人: 陶晨辉,18293891321;秦袁濠,13667626748。

 

 

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