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5〕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夏季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学生人身安危、事关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深入落实市委教育秘书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渝委教秘函〔2025〕34号),切实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达到安全教育全覆盖
各学院要深刻汲取,增强防范学生溺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好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全校各班级全覆盖做好防溺水教育,并做好工作记录,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溺水意识。
二、提高防范,加强安全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通过真实案例,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求学生做到“五不两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三、加大宣传,形成防溺水教育合力
各学院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召开“预防溺水”主题班会;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防溺水小知识”等,宣传防溺水和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并明确告知学生要远离大渠、河道、水库等危险水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图文情况总结、推文链接等)于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张自钰老师处。
五、近期案例警示
1.2025年6月14日,巴南区3名初一年级同班同学结伴到江边玩耍,2人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失踪;
2.2025年6月15日,秀山县4名初三年级学生邀约下河游泳,1人溺亡;
3.2025年6月15日,重庆交通职业学院3名学生相约到江津区先锋镇笋溪河玩耍,1人溺亡。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