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宿舍床位清退回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因退学、休学、参军、出国、走读等不需要安排住宿的学生需到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于三日内搬离寝室。现学工系统里面有部分同学(名单详见附件)因以上原因未在校就读但未办理退寝手续,请各学院通知这部分学生于2025年7月9日之前完成个人物品搬离及退寝手续。为了确保宿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将于7月10日对该部分学生所占用床位进行宿舍清退回收工作,逾期未搬离的物品将视为弃物处理。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处
2025年7月2日
附件:休退学学生未退宿学生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