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5〕30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级别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各学院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选拔推荐。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2026学年市属高校国家资助名额的通知》(渝教财函〔2025〕68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函〔2025〕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具体申请条件参照渝财规〔2022〕6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个人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按照评定条件会计学院推荐5名、经济学院推荐2名,其余学院推荐3名学生到学生工作部审核;
3.公开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公开答辩,答辩每个学生5分钟。进入答辩环节的参评学生如果核实基本条件不达标,直接取消答辩资格且不得替补;
4.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学生申请材料、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5.公示审批:评审委员会评议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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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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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9月29日 |
宣传、组织学生填报 |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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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10月11日 |
学生工作部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 |
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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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0月21日 |
校长办公会及提交 |
学生工作部 |
各学院于9月29日下午16点前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档和纸字档,过时未提交视作自动放弃。附件2纸字档需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