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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2025〕35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2025级、2023级专升本新生校内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访问次数

各学院:

2025-2026学年新生校内学费减免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重财〔2021〕225号)的评定标准和要求,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按照规范的流程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减免原则

评审中突出困难帮扶,杜绝平均分配,体现资助实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材料真实详细。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个人意愿。请各学院详细了解学生情况后,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政策解释,切实做到资助工作的精准和实效性。

二、减免对象

2025级、2023级(专升本)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不含项目班)及退役残疾军人学生。

三、减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自立自强,诚实守信,成绩良好;

4.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5.必须积极参加校内外一定量的勤工助学活动;

6.原则上优先考虑积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二)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者;

(四)在申请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中有不诚信、弄虚作假记录者;

(五)生活铺张浪费者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者。

四、减免程序

1.根据重财〔2021〕225号文件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二级学院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在规定时间将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材料,报学工例会会议审批之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报送资料及时间

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0日上午12点前,按要求提交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汇总表(附件2、3)电子和纸质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档,逾期不候。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