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学生〔2025〕39号 重庆财经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校长荣誉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 访问次数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重财〔2023〕419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校长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学生(团体)。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校长荣誉奖的评选名额每学年不超过10人(个),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个)。

校长荣誉奖提名奖评选名额若干,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个)。

三、评选条件

在道德风尚、参军入伍、自立自强、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全校起到表率作用,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或团体。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当学年校长荣誉奖参评资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上学年所修读课程及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的(60分)。

4.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休学或保留学籍)。

5.未完成缴费义务且未正常注册学籍者。

6.有其他损害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7.在校期间因同一事迹(成果)已荣获校长荣誉奖的。

(二)破格提名

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一定贡献者,如需破格提名申报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审推荐,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和申请破格提名说明的纸质材料(材料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由评审委员会评议审核。

(三)校长荣誉奖提名奖

     在道德风尚、参军入伍、自立自强、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有一定代表性,但未获评校长荣誉奖,可经评审小组讨论授予“校长荣誉奖提名奖”。

四、评选程序

校长荣誉奖的评选名额不作分配下发,经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一)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申报以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学院进行初选,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择优推荐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二)校内专家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入围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三)公开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公开答辩,每组8分钟,其中自我展示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四)评审委员会评议:学生申请材料及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五)公示审批:评议结果在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填报

审批表由学院牵头组织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事迹简介”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且能充分反映申报人(团队)先进事迹,字数不超过5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超过两页,申报时,须附上完整清晰的支撑材料。注意精简材料,获奖证书可2份缩印在一张A4纸上,团队主要突出团队成果,成员的个人荣誉不用详细罗列。申报材料中学生获奖必须有获奖证书,专利必须有专利授权证书,参与课题必须在课题成员栏有名字,否则不应列出,其评定标准最终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推荐学院(部门)需撰写能充分反映申报人(团队)先进事迹的图文宣传材料(文字不超过500字,个人(团体)照片1张,其他获奖材料图片3-5张)。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3日17:00前将全套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纸质材料(含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G1-104办公室学生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02856013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校长荣誉奖审批表(个人)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校长荣誉奖审批表(团体)

附件3.重庆财经学院校长荣誉奖登记汇总表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