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6〕5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科学化、系统化地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重财〔2023〕417 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测评。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小组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学团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评审小组。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所有班委、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评定小组。
(二)班级评议与系统导入计算
1.基础数据提取计算阶段:
主要数据包括: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奖罚分,智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奖励分,体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奖励分,美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奖励分,劳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奖励分。
学生本人回顾评定学期内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照综合测评考评项目中的各项标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递交给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
2.基础数据班级公示阶段
各班级将本班基础数据中的各项加减分通过班群或班会等形式进行班级公示。
3.基础数据导入阶段
辅导员本人将所带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的基础数据导入学工系统,并计算。
(三)学院审核与学生确认
1.学院综合测评审批阶段
各学院综合测评负责人在系统内进行综合测评数据审核。
2.学生确认阶段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查看并确认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
三、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学工综合素质测评系统中导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班要科学地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做到科学化、公开化,评出班内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各项素质测评的奖惩分,尤其是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有一定差距,并且要有依据。
(二)若与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的指标体系有差异的,各学院可依据在院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的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执行。
(三)德育素质测评奖励分中,如学生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干部职务的,按最高分加,不进行累计。
(四)智育素质测评奖励分中,仅对参评学期内学生取得的成绩进行加分。
(五)体育素质基础测评分中,以学生体育课程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六)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还在处分期限内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七)参评学期内按教学计划规定应修的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八)以上步骤请相关工作责任人严格把控,尤其是过期未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或者出现错误的情况,学校将按照学工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九)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
(十)因小语种冲抵、缓考等导致学生相应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同学,请在综测系统计算前联系各学院综合测评工作负责人,由学院统一标准是否在综测系统中删除该生该门成绩或将冲抵、缓考成绩更新至学生该门课程成绩中,统一处理后请该班辅导员再进行综测计算并下载保存相关数据表格(综测结束后,成绩数据会实时更新,导致数据复原)。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