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6〕7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奖学金评定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重财〔2023〕419号)文件进行评定,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评选名额比例分别严格按照参评总人数的3%、5%、10%进行,参评学期综合测评考核成绩排名须位居班级前2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参评资格:
1.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未获解除的;
2.参评学期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参评学期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的(<60分);
4.参评学期所修读课程有不及格的;
5.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休学或保留学籍)。
二、工作步骤
(一)综合测评阶段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学团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及综合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所有班委、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及综合奖学金评定小组,完成综合测评工作。
(二)班级公示阶段
各班级评定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及奖学金评定要求推荐享受综合奖学金学生,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三)系统申报阶段
拟获得综合奖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并核对银行卡号、开户行(需变更的请学生在学院公示结束前,进入学工系统进行修改变更,以便奖金发放,减少二次统计)。
(四)学院审核公示阶段
辅导员、学院核查名单、系统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审(含学院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
(五)学生处审核公示阶段
学生处进行系统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上会审议及表彰奖励
公示后报学工委员会及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下文表彰并发放奖金。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在3月31日前向学生处报送以下材料:
1.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报告
内容包括本学院班级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开展实施过程,公示情况、各等级奖学金评定人数等。
2.综合奖学金名单
系统内导出综合奖学金推荐名单,字段包括姓名、学号、班级、奖项名称、审核状态、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推荐;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定步骤请相关工作责任人严格把控,尤其是过期未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或者出现评定错误的情况,学校将按照学工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