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6〕8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寝室”等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全面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均衡发展,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修订)》(重财〔2025〕212号),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重庆财经学院“文明寝室”等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文明寝室
2.学习优秀寝室
3.星级寝室
4.文明楼栋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寝室
1.内务卫生标准。参评学期被评选为月“优秀寝室”至少3次,评分标准参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2.遵纪守法标准。寝室成员相处融洽,团结友爱,文明守纪,自觉遵守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和其他各项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寝室成员无晚归不归、夜晚熄灯后娱乐、安全严重违规、赌博斗殴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且未受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1次,由学院择优推荐,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15%。
(二)学习优秀寝室
1.符合文明寝室标准;
2.寝室成员学期内无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寝室成员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4.寝室成员学期智育素质排名均在班级前 50%(含50%);
5.寝室学生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排名在班级前 20%(含20%)。
6.“学习优秀寝室”评选比例不设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三)星级寝室
1.符合“文明寝室”标准;
2.连续三次获评文明寝室后(从2025年9月起开始计算),再次达到文明寝室标准可依次申请三星级寝室、四星级寝室、五星级寝室。
(四)文明楼栋
1.楼栋公共设施维护情况良好,楼栋公共设施无人为破坏状况;
2.重视楼管会组织建设,楼管会干部工作积极性强,楼栋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营造良好公寓文化氛围,并在公寓管理各类评优活动中名列前茅;
3.楼栋卫生安全和文明守纪情况良好,学习风气浓厚,寝室违规违纪少;
4.楼栋中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学习优秀寝室”“星级寝室”比例高;
5.“文明楼栋”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总数的 25%。
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评定资格:
(一)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类处分的;
(二)在公寓管理中有寝室违纪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相应义务的;
(四)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三、评选流程
(一)符合先进集体评选要求的寝室/楼栋需组织填写学生公寓评优名单汇总表(附件5)、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4)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提交给学院初审;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比例组织初审推荐,3月27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审核;
(三)学院根据公寓管理中心反馈后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于2026年4月2日前将文明寝室、学习优秀寝室、星级寝室、文明楼栋申报材料(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罗迦怡老师处。
四、其他事项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二)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市级先进推选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全过程参与,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