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6〕9号 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放假三天,4月6日返校,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课,为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放假前和休假期间,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放假前和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教育。
(一)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回家、返校最好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学生,最好选择直达车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放假期间访亲串友的同学一定要和父母事先进行沟通,让家人了解自己的行程,并且要按时回家、返校。
(二)注意财物安全。学生离校前,要把自己的物品整理好,锁好柜子、门窗;钱财等贵重物品要带走,或托人妥善保管,不要放在宿舍内。
(三)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清明节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踏青、祭祀活动中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到森林景区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要格外注意,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闭电器的电源,不许私拉乱接,不要在充电器等电器使用时离开房间,要坚决杜绝在教室、宿舍吸烟以及使用明火,避免发生火灾。
(四)注意人身安全。在放假期间不要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严禁到不良场所;严禁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严禁参与非法游行、传销等;防止被骗上当,误入传销组织;严禁参与打架闹事;严禁下江游泳。住校学生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禁止吸烟、酗酒,禁止到校外通宵上网。
(五)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刷单返利、校园贷、冒充熟人、虚假信息等诈骗手段,摒弃侥幸心理,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警惕各类诈骗陷阱,规范个人信息管理,不泄露敏感信息、不向陌生账户转账,遇可疑情况及时向老师报告或拨打110、96110咨询,同时主动向身边人普及反诈知识,共同守护自身及他人财产安全。
请各班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将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加强辅导员值班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休假期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辅导员值班制,掌握学生动态,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要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学生中出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