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2026〕14号 关于开展重庆市2026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6〕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6年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三好学生(18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9人)
(三)优秀毕业生(51人)
(四)先进班集体(5个)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0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0人)
(七)创新能力优胜个人(10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5人)
(九)艺术活动先进个人(10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评选个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就读时间一年以上的在校本科生;评选班集体为我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 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参评学年在公寓管理中无寝室违纪情况;推荐为优秀毕业生的,在校期间在公寓管理中无寝室违纪情况。
4.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前两学期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5.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奖项称号,以我校最近一次评优为准。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班级前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班级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毕业学生的在校期间包含专科学习阶段)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主动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3名(下同)(体育竞赛前5名)确定;
②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6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一)三好学生按照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划分,会计学院推荐4人,新媒体艺术学院推荐3人,金融学院、软件学院、物流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讯飞人工智能学院各推荐2人,经济学院推荐1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18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划分,会计学院推荐2人,其他学院不超过1人进行推荐,全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9人)
(三)重庆市优秀毕业生按照2026届毕业生人数进行划分,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其中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具体名额如下:(共51人)
会计学院:11人 金融学院:5人
物流工程学院:7人 新媒体艺术学院:8人
软件学院:7人 公共管理学院:6人
经济学院:4人 讯飞人工智能学院:3人
(四)创新能力优胜个人按照会计学院推荐3人,其他各学院不超过2人进行推荐,全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17人,校内择优10人)
(五)先进班集体按照会计学院推荐2个,各学院不超过1个名额进行推荐,全校择优参加答辩并推荐至市教委。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9个,校内择优5个)
(六)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按照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划分,其中会计学院推荐2人,其余学院各推荐1人,校团委推荐1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10人)
(七)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按照照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划分,会计学院推荐2人,其余各学院各推荐1人,校团委推荐1人。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共10人)
(八)体育运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各学院不做名额限制,符合相应类别的基本条件即可申报,全校择优推荐市教委。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于2026年4月27日17:00前将各类型先进个人量化表、先进集体量化表、汇总表、推荐表(附件1-6)及全套支撑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提交至学生处办公室张自钰老师处。逾期未提交的学院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各学院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不改变原表格格式并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核算量化分数是否正确。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
(三)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文件命名如:“三好学生XXX”)。推荐审批表由各学院组织填写,一式两份,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第三人称)填写,仿宋小四,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不另加附页。相应的支撑材料参照附件5、6整理附后。
(四)各学院须按规定认真审核,如果量化表中分数出现填报和计算错误的、推荐表出现较大问题的,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五)开展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防止评选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
1.2026年市级先进个人量化评分表
2.2026年重庆市学生先进名单情况汇总表
3.2026年先进班集体量化数据及过程材料
4.重庆市普通高校2026年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推荐表
5.申报类型-张三xx-量化支撑材料
6.先进班集体-xxx班-量化支撑材料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