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评选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关于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的申报评比做如下补充通知:
1、 提交材料时间:
由于前期“文明寝室”的申请提交材料时间安排在9月18号完成,而上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尚未完成,因此“文明寝室”申请提交材料的时间统一调整至2017年10月9号。
2、评比程序
拟申请“文明寝室”公寓根据学生处文件规定,在各院系领取并填写《重庆财经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经辅导员(班主任)、楼管主任、院系初审后报学生处。
学生填写“文明寝室”申请表——辅导员审核材料——学院楼管会主任签字——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学院统一收齐交学生处(如果之前学生已上交的话可忽略此步骤)
3、评选标准:
(1.)寝室内务卫生标准。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要求获得“文明寝室”的每月内务卫生标准为90分以上(优秀寝室)。
(2.)寝室成员遵纪守法标准。寝室成员应自觉遵守《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其他与宿舍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寝室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寝室成员学风标准。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好,寝室学风浓厚,寝室成员无补考。
4、评比办法
(1))一学年获得4次月优秀寝室及以上。
(2)由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内务检查评分标准的不一致,导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内务寝室分整体低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内务分数。因此,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按照每月每次内务分均达到90分即可评为月优寝室的标准执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按照每月每次内务分均达到95分即可评为月优寝室的标准执行。
(3)寝室成员自觉遵守《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与公寓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寝室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寝室成员学校态度端正,学习氛围好,寝室学风浓厚,寝室成员无补考,重修课程,且无考试违纪行为。
5、评选比例
每学年评选“文明寝室”称号的公寓数量不超过学院寝室量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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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寝室总数 |
应评寝室数 |
备注 |
|
1 |
财富管理学院 |
430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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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学院 |
41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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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院 |
576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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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学院 |
206 |
25 |
|
|
5 |
商务学院 |
274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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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工程学院 |
175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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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息工程学院 |
158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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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流工程学院 |
19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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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431 |
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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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检查
学生处对学院提交的“文明寝室”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拟申请“文明寝室”的宿舍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对不符合“文明寝室”标准的寝室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学生处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