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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公寓违纪(规)学生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访问次数

关于加强学生公寓违纪(规)学生教育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2018年巴南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18年4月24日,保卫处联同党政办、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八个二级学院及物业公司对学生寝室开展突击检查,发现学生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私养宠物、私拉乱接等现象较为严重,隐患问题较为突出。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关于学生寝室违规电器专项整治检查的报告”要求:“对查获的违规电器临时予以收缴,待本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不再违规使用后,可以退还,但必须带离学校;对查获的管制刀具,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对部分寝室使用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设备的,学生处要劝导学生放弃使用并搬离寝室;对在寝室饲养宠物的,学生处要劝导学生放弃饲养并妥处置。请各学院加强对违纪(规)学生的谈话教育,作出相应处理,并于2018年5月9日前将“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违纪(规)登记表”学生处留存联(加盖公章)、各学院违纪(规)学生统计表(加盖公章)一并交至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