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6〕22号 重庆财经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不断提升资助服务水平,根据全国资助学生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6〕61号)要求,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首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实现“共同借款人线上办、借款学生现场签”。对于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合法监护人,在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共同借款人也可以远程办贷。
二、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方式,并邀请共同借款人以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附件1,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即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署首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系统操作指引》(附件3)。
附件:1.授权委托书文本
2.操作指南
3.系统操作指引
4.签名范例
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