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6〕31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科学化、系统化地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重财〔2023〕417 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测评。
二、工作步骤
(一)成立工作小组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学团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评审小组。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所有班委、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评定小组。
(二)个人奖惩分申报、审核阶段
个人加分系统设有辅导员系统导入、学生自主申报两类提报渠道。学生对照综合测评标准梳理学期德、智、体、美、劳表现,提交加分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①竞赛、发明专利、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类在【个人信息管理】填报附属信息,信息可同步综测加分项;②其余加分项目在【综合素质测评】模块申报,经班长初审、辅导员审核。
减分项目由班长在系统新增或辅导员批量导入。所有加减分核算完毕后,通过班群、班会等方式在班级公示。
主要数据包括:德育素质测评奖罚分、智育素质测评奖励分、体育素质测评奖励分、美育素质测评奖励分、劳育素质测评奖励分。
(三)班级评议与系统导入计算
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根据学生学期内表现情况进行评分,辅导员本人将所带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的基础数据导入学工系统,并计算。
主要数据包括: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体育素质测评基础分(有体育成绩的班级,已自动同步体育成绩作为体育素质测评基础分)、美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劳育素质测评基础分。
(四)学院审核与学生确认
1.学院综合测评审批阶段
各学院综合测评负责人在系统内进行综合测评数据审核。
2.学生确认阶段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查看并确认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7日
三、材料报送
各班级在学工综合素质测评系统中导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班要科学地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做到科学化、公开化,评出班内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各项素质测评的奖惩分,尤其是德育素质测评基础分有一定差距,并且要有依据。
(二)若与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的指标体系有差异的,各学院可依据在院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的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执行。
(三)德育素质测评奖励分中,如学生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职务的,按最高分加,不进行累计。
(四)智育素质测评奖励分中,仅对参评学期内学生取得的成绩进行加分。
(五)体育素质基础测评分中,以学生体育课程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六)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4日